公告详情
为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柔性引进人才办法》规定,学校研究决定,通过柔性引进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
二、招聘原则
柔性引进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
招聘计划详见《大庆师范学院2024年柔性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师德素养、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
(二)满足我校工作需要,能够显著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具备来我校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和充裕时间,有健全的医疗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五)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流动的情形。
(六)能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就来我校开展柔性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2.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五、聘期相关待遇
(一)第一至第四层次柔性引进人才的薪酬待遇(税前)按照“一人一议”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1.第一、第二层次人才每年不低于30万元。
2.第三层次人才每年5~10万元。
3.第四层次人才每年2~4万元。
(二)第五层次人才分为非全职聘任和全职聘任两种形式。
1.非全职聘任
(1)教学岗位人员薪酬待遇:工作津贴2万元/年。
(2)校级督导专家薪酬待遇:工作津贴3万元/年。
2.全职聘任
(1)教学及教学相关岗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10万元/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8万元/年,按10个月计算。
(2)总督学、副总督学: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学校与聘任专家签订聘任合同约定具体薪酬待遇。
柔性引进人员具体工作任务及待遇,按照《大庆师范学院柔性引进人才办法》(庆师发[2024]4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程序
招聘不受时间限制;应聘人员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柔性引进人才审批表》(附件2),直接向用人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及面试考核。
应聘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1套;
(2)应聘人员原单位出具的个人鉴定,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3)代表性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套;
(4)有出国留学经历的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考核
考核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的从教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引进柔性人才提交学校会议审定后,在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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