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主页(***)。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三)应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
(四)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五)硕士毕业生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含)以后出生)。
(六)少数民族辅导员要求:新疆籍少数民族,熟练掌握汉语和维吾尔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含)以后出生),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
(七)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八)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岗位一线工作。
(九)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硕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取得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的应聘人员,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十)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系统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至2024年11月15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进入报名系统,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个人注册用户(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牢记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报名资料,浏览选择岗位,记录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需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打包上传至报名系统。压缩包命名方式:应聘单位+岗位序号+姓名+学历+本人毕业学校+本人所学专业(代码),例如:“农学院+1+张三+硕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作物遗传育种(090102)”,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代码请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政策性加分: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10月10日(含)。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进行确认,未按时完成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至2024年11月16日16:00。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资格确认
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1)(需本人签字)。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需相关部门盖章)。
4.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2025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6.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证明材料(需相关部门盖章)。
7.政策性加分材料。
8.外语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9.《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10.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的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1.硕士研究生落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五、纪律要求
纪委办公室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白老师
联系电话:0459-6819086
报名系统:***
网址:***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9-6819050(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委办公室)